嘉兴市积极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四个共享”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制度保障,机制共享。《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第一部行政法规,对资产管理体制、部门职责、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都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条例》要求和实际管理情况,嘉兴市以改革为引领、创新为支撑,积极构建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将制定并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界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围、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二是优先调剂,资产共享。《条例》明确调剂作为优先配置方式,鼓励共享共用。2014年,嘉兴市出台《嘉兴市财政公物仓管理暂行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