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货物、物品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应当在确定违法货物、物品及其计税价格,计核进出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基础上,根据违法货物、物品的计税价格和相应税款计核货物、物品价值。
第四条海关计核违法货物、物品价值或者计核案件漏缴税款的,应当通过行政处罚告知书,将违法货物、物品价值或者漏缴税款数额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