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令二〇二四年第3号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8月15日本届商务部第1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
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
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
2024年11月1日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