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令2024年第119号
淄博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
(2024年9月14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2024年9月17日市政府令第119号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共数据管理,保障公共数据安全,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建设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收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等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公共数据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