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
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中纪办发〔1994〕2号)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2005年8月17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案件管理工作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