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3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暂行办法》已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作汇报,是指派驻机构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所作的关于全面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第三条派驻机构工作汇报的方式主要包括:年中汇报、年度汇报和谈话汇报。
第二章年中汇报
第四条派驻机构每年年中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作上半年工作 …… 🔒